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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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石瑞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武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宏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石瑞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武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宏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龚政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龚政先生、林武星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岩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宋岩女士、马旭先生、卢峰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非融资性保函、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
因中电财与公司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的审议程序如下: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石瑞杰先生、龚政先生、刁进先生、秦秀芬女士、林武星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2,518.69亿元,净资产499.5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8.90亿元,净利润37.75亿元。
3.历史沿革及业务情况
中电财成立于1993年12月,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80亿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中电财本部位于北京,拥有26家区域及省级分支机构。中电财主要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服务对象提供金融服务。中电财服务地域广、业务范围全,注册资本金、资产规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在国内财务公司行业中均名列前茅,十二次荣获“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财务公司称号。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国网数科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电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中电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
经查询,中电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电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非融资性保函、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财开立的账户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电财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高于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确定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1.存款服务: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电财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中电财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中电财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中电财沟通协商,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电财”)
(一)交易类型及定价
1.1 基本业务概述
1.1.1 在乙方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由甲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并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范围要求的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
(6)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7)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1.2 在符合国家监管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本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甲方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1.1.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1.1.4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1.1.5 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支付需求。
1.2 资金结算业务
1.2.1 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相关制度规定使用结算账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准确、及时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
1.2.2 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1.3 综合授信业务
1.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在符合乙方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甲方的授信业务需求,给予不高于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3.2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1.3.3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乙方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为甲方提供不高于集团内同类单位的贷款利率。
1.3.4 甲方在综合授信范围之内信用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履行承诺,并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4 存款业务
1.4.1 乙方给予甲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1.4.2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双方签署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为47,131.54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业务余额为46,029.70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每日存款余额均在《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范围之内。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922.73万元,与国网数科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11.10万元,均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之内。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4.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暨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陈利浩先生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利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79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2024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1.上述第1、3、4、8项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项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6、7项议案与董事、监事利益相关,董事、监事均需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监事会直接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均为普通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作为董事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5项、第7项议案;作为监事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6项、第7项议案;第9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秦秀芬女士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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