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601106索赔

中国一重601106索赔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1. 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3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 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1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1月16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中国一重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如下违规问题:(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未及时披露;(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三)会计政策执行不规范。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三、谢连杰律师团队

单位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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